事发现场视频截图成都崇州发生的恶犬伤童案件,应当构成了民事侵权责任。据媒体报道,10月16日上午,成都崇州一小区发生犬只伤人事件,一名两岁女童被咬伤。警方通报称,女童右肾挫裂伤,右侧肋骨骨折,经过手术治疗,生命体征平稳。涉事犬只是一条罗威纳犬。
界面新闻记者 | 张旭界面新闻编辑 | 翟瑞民2023年10月16日,四川省崇州市(成都市下辖县市)羊马街道恒大西辰绿洲小区内,一条未拴绳罗威纳犬撕咬2岁女童,致其全身多处咬伤及右肾挫裂伤,此事引发广泛关注。
10月16日上午,四川成都崇州一小区发生一起恶狗伤人事件,一名两岁女童被咬致右肾挫裂伤,右侧肋骨骨折。当晚成都崇州公安通报,经全力救治,已完成伤口清创手术,生命体征平稳。医疗救治专家组将根据检查情况完善后续医疗救治措施。
西安市灞桥区一4岁男童在村口玩耍时遭两只恶犬袭击,事发地周边正在拆迁。西部网讯(记者 杨晏宁)12月21日,西安市灞桥区某村一4岁男童在村口玩耍时遭到两只恶犬的袭击,导致严重受伤并陷入昏迷。近年来,“恶犬伤人”事件时有发生。那么针对“恶狗咬人”,饲养者应该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10月16日,四川崇州一小区发生大型黑色犬撕咬2岁幼童事件,据崇州警方通报:2岁幼童全身多处咬伤,右肾挫裂伤,右侧肋骨骨折。目前生命体征平稳。10月17日,黑色罗威纳犬主人唐某到案。警方已对该事件立案侦查,并对唐某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10月17日下午,崇州市联合调查工作组发布情况通报称,已对烈犬主人唐某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经调查,10月16日8时许,邓某与女儿唐某在小区楼下行走时,遇一黑色犬只和一白色犬只,黑色犬只对唐某发起攻击,将其咬伤。
大河报·豫视频记者 刘永恒10月16日,一段“女童遭犬只撕咬”的视频在网上流传。监控视频显示,在某小区的一处草地上,一只黑色犬袭击了一名身着白色衣服的女童,与孩子同行的一名女性一直用身体护着孩子,但女童仍然遭到了犬只的撕咬。最后,犬只被另一名女性拿棍状物驱赶离开。
近年来,烈性犬伤人事件时有发生,为了规范养犬行为,确保公众安全,司法解释明确,禁止饲养的烈性犬造成他人损害,无论受害人有无过错,饲养人均应承担全部责任。 司法解释规定: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主张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动物伤人事件再度引发社会关注,其中侵权责任仍待探讨。10月16日上午,成都崇州一小区发生犬只伤人事件,一名两岁女童被咬伤。据警方通报,女童右肾挫裂伤,右侧肋骨骨折,经过手术治疗,生命体征平稳。当地派出所民警已到事发小区排查。民警称,涉事犬只是一条罗威纳犬。
恶犬伤人,谁该担责?本周,成都崇州一小区恶犬咬伤两岁女童事件尚未平息,乐山夹江又被曝出狗追咬孩子的事件。不敢想象,恶犬给孩子造成了多大的痛苦和恐惧。尽管被咬伤女童已经脱离生命危险,但发生如此血淋淋的悲剧,除了心痛之外,相信很多人心里还有愤怒与不解——过失还是故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