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教师,是一个历史名词,我国民办教师大部分地方是从70年底开始的,当时是为了解决公办教师资源不足的问题,只能招录一部分民办教师解决师资力量不足的问题,以满足农村中小学教育的需要,我本人也是千万民办教师中的一员。
社会的发展,国富民强,离不开科学技术的提高,科学技术提高离不开国民文化水平的提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以毛泽东为首的党中央和中国政府就很重视教育,在全国掀起了扫盲运动,不论城市还是农村都设立了扫盲识字班,村村设立了小学,扫除了80%左右的文盲,后期又普及了九年义务教育,使我们的国民文化水平得到了提高。
在中国教育的长河中,有一群人,曾默默地在三尺讲台上耕耘,他们就是原民办教师。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教师的待遇问题逐渐成为关注的焦点。特别是那些超过十年的原民办教师,他们的待遇究竟如何?待遇问题并非一成不变,而是随着地区政策的调整而有所差异。
一般采用的方法是,拿出工资单,拿出证件,拿出奖励的证件,拿出能说明工作时间的相关证明,有一些地方采用的是:让在职的人员出示证明材料,由三人以上证明,确定工作时间后,在乡一级政府部门公示三天——七天,各种手续齐全后,在由乡政府部门造册登记,一式四份,由乡政府部门、县教育局、市财政、省财政各留一份存档。
民办教师是我国中小学中不列入国家教员编制的教学人员,是农村普及小学教育补充师资不足的主要形式,它是在50年代我国中小学全部为公办学校出现的,由于历史原因,一部分民办教师最终也没能转为在编教师,如今他们回归农村,因为没有在编退休教师待遇,仅靠着一亩三分地,晚年生活十分辛苦,提高养老金标准是这些离退休民办教师的一生夙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