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信息化与经济化社会的不断融合个人信息泄露事件屡见不鲜由此滋生的电信诈骗电话扰民等违法犯罪活动越演越烈来看看民法典是如何保护个人信息和隐私的?检察官释法《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你知道原来许多成语背后都蕴含着法律知识吗?通过成语了解法条让我们跟着少年普法官一起拓展知识增长见识吧!以讦为直——他人隐私要尊重为人正直是我们对他人品格的赞美但正直不代表可以随意侵犯他人隐私侵犯隐私不仅违背道德还会触犯法律来看看普法官是怎么解读的吧!
央广网北京9月27日消息(记者李洪鹏)“我在自己家安装带有摄像头的智能门锁,为的是安全,我招谁惹谁了,凭什么告我?”“我们住的地方公共通道很窄,这带摄像头的门锁侵犯到我的隐私了。”近日,安徽省固镇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审结了一起隐私权纠纷案。
河南日报客户端记者 王绿扬近年来,智能可视门铃、电子猫眼等高科技产品深受大家欢迎,这些“电子门卫”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人们对安全问题的焦虑,但也带来了一些新的困扰。郑州市民李先生不久前就遇到了可视门铃带来的烦心事儿。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将生活中的矛盾转移到网络空间,并在网上通过各种方式进行泄愤,比如公开他人照片、隐私、言语上攻击辱骂,等等,这些行为不仅有违公序良俗,更涉嫌违法。近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公布了几起网络空间中涉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侵害的案件。
新京报讯(记者 张静姝)8月22日上午,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召开涉农村建房纠纷典型案例新闻通报会,发布了几起典型案例。新闻通报会现场。 图源:昌平法院一起案例中,李某与王某是邻居。李某房屋居西北,王某房屋居东南,两家均于2017年翻建宅院。
作者:史洪举近日,一起因可视门铃引发的纠纷受到关注。据报道,江苏南京的刘某和朱某是大门相对的邻居,刘某在自家入户门安装了一款可视门铃,被朱某起诉至法院。法官审理发现,刘某的手机APP可以清晰地看到朱某入户门处的实时情况,并且可以回放、储存。最终,法院判决刘某拆除安装的可视门铃。
72岁的张某某和55岁的王某某两家房屋相邻,关系一直不和睦。2021年5月,张某某从王某某家门口走过,发现对方在大门口安装了监控摄像头。张某某怀疑自己家在摄像头监控范围内,于是找到王某某协商要求拆除摄像头,王某某不同意,双方发生争吵,产生矛盾纠纷。张某某向当地调委会申请人民调解。
作者:金泽刚 同济大学法学院教授近日,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一起邻里可视门铃纠纷案。因拍摄到邻居日常进出信息,侵犯了邻居的隐私权,法院判决业主拆除该可视门铃。该话题随即冲上微博热搜,引发各方讨论。
近日,#男子称铁路旁新装摄像头正对自家卧室#冲上热搜。陕西的周先生表示,自己家与铁轨仅一墙之隔,2024年11月,家正对面的铁轨边突然安装了一个摄像头,而摄像头正对自家卧室。“那摄像头可人为操控360度旋转,我老婆现在白天在屋内都要拉上窗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