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规定,年满16周岁且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在本市劳动就业的自雇人员、无雇工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在本市按灵活就业的形式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由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
个体劳动者(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刘女士离职后,成为了一名自由撰稿人,但她想持续缴纳社保,咨询后得知,在“浙里办”就能直接办理个体劳动者参保登记,特别方便!像刘女士这样的个体劳动者(灵活就业人员)还包括个体经营、非全日制以及新就业形态等从业人员。那要如何办理参保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