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自愿放弃所在公司为其缴纳社保,由公司每月补贴他200元,几年后员工后悔,公司为其补缴了社保,但要求他承担近4万元的滞纳金。日前,南京市中级法院二审审结一起案件,驳回原告上诉,维持原判,滞纳金由公司承担。2016年4月,老李入职某保安公司。
缴纳社会保险是公司和员工的法定责任。然而,在实际工作中,公司与员工签署一个放弃缴纳社保的协议,将应缴的社保费用以现金形式发放到员工工资中,如果因补缴社保而产生滞纳金,那么这个滞纳金应该由谁来承担呢?近日,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劳动合同纠纷案件。
华声在线全媒体记者 黄欣然 通讯员 晏可慧 【故事】近日,岳阳市云溪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一起与社保有关的劳动争议案。 2011年,刘畅(化名)入职湖南某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起,他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