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为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全面贯彻落实《石家庄市公共文明行为条例》《石家庄市养犬管理条例》《关于不文明养犬行为常态化教育整治的实施方案》,提高市民文明养犬意识,规范文明养犬行为,市文明办、市公安局联合开展了不文明养犬行为整治行动,重点查处公共场所、居民区遛狗不拴绳、粪便不清理、一户养多犬、违规饲养大型犬烈性犬等行为,并对违规犬只暂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