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深圳市生活垃圾分三类,鼓励有处理条件的住宅区等场所将生活垃圾分为四类: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活动现场,小朋友学习如何进行垃圾分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深圳市实行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分类处理。
2015年11月1日起,我市实施《住宅区生活垃圾分类操作规程》和《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配置标准》,这是继今年8月1日起施行《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管理办法》后,深圳市城管局会同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组织制定的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20年9月5日讯(记者 叶梅)《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9月1日正式实施,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联合各区执法队已经开展了为期一周的专项执法行动,截止3日,共开具《责令整改通知书》1003份。
7月3号,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官方网站发布公告,《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获得广东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批准,将于今年9月1号起施行,这也意味着,深圳正在逐步推进的垃圾分类工作,有了更为全面的立法保障。
9月1日,伴随《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正式实施,深圳垃圾分类正式进入法治强制时代。9月1日8时34分,在罗湖区银龙花园,因该小区未按要求设置分类投放点,且大件垃圾未及时清运,小区物业负责人领到一张责令整改通知书。
深圳新闻网2020年10月9日讯(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记者 李婧 刘洳鑫)9月1日,《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9月份为执法警示期,10月至11月,深圳生活垃圾分类迈入集中执法阶段,将对不开展垃圾分类等行为正式开罚。
2021年9月,《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颁布一周年,一年来,光明区全面落实垃圾分类工作,补齐配套短板、树立示范标杆、普及分类知识、强化巡查监管、加大执法训导、完善激励机制,在全区范围内把垃圾分类工作与文明城区创建、城中村综合整治、市容环境提升相结合,让光明垃圾分类工作比肩深圳中心城区、成为后起之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