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宋最近应聘到一家外贸公司从事产品手册的翻译工作,公司与她订立了口头协议,每天工作4小时,一周工作5天,工资75元/小时。小宋对此比较谨慎,认为公司应该与她签订一份书面劳动合同,公司却说,非全日制用工可以不签劳动合同。公司的说法对吗?
来源:工人日报 劳动合同是保障劳动者实现劳动权益的重要法律形式之一 用人单位用工时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可以在以后补签吗?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鲁法案例【2024】444(图源网络 侵删)干了10余年,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过劳动合同,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呢?请看下面的案例。案情简介2013年2月,陈某到某保险公司从事三农保险服务工作,月工资两千余元加奖金,但某保险公司一直未与陈某签订劳动合同,亦未交纳社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