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认定《民法典》物权编规定的明示属于个人的绿地问:在一些房屋买卖合同中,开发商或者销售商与买方约定,小区内建筑区划内的绿地(或者底层商品房窗前的绿地)属于底层业主专有使用。请问,这一约定具有法律效力吗?在何种情况下属于业主个人专有使用?
“我们小区地下一层、二层及三层人防车位的停车费分别涨价114%、120%及123%,一个老旧小区的停车费甚至比周边高档小区都高。街道‘吹哨’后,开发商仍坚持有定价权,这月底要是不交停车费,车位就会被收回。
视频:尴尬了!买了个车位 连门都打不开荆州新闻网消息(记者 徐雪晴 刘畅)最近张女士很闹心,花钱买了个车位,没想到停车后发现车门打不开,多次和开发商反映问题,却一直得不到解决,于是给《江汉风》栏目打来求助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