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城市管理局关于推进中心城区企业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工作的通告为提高龙岩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创造整洁优美的城市环境,《龙岩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规定(修订)》(龙政综〔2019〕131号)规定,凡在龙岩中心城区内所有产生生活垃圾的城市居民及城市暂住
为有效解决城市生活垃圾污染,提高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处理,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省有关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制度的要求,我市出台了《龙岩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规定》,该规定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为有效解决城市生活垃圾污染,提高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处理,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省有关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制度的要求,我市出台了《龙岩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规定》,该规定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府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有关部署要求,以及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根据《财政部关于土地闲置费城镇垃圾处理费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的通知》,自2021年7月1日起,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征收的土地闲置费、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负责征收的按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的城镇垃圾处理费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
近日,福建省住建厅等6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管理的通知》。通知提出,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费机制,推动各地完善农民缴费制度,以行政村为单位,采取村民自治和“一事一议”方式向村民收取保洁费,每户每年缴纳60~120元,强化村民的主体意识和监督意识。
晋江市城市管理局2023年6月16日发布公告称,为提高生活垃圾处理费征缴率,加快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保护和改善城市环境,根据《福建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晋江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暂行规定》、《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自7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征收生活垃圾处理费,进一步优化征收方式。
来源:证券日报 原标题:地方政府化债工作提速 多家环保企业现金流改善去年11月份,中央出台财政“组合拳”,新增6万亿元地方政府再融资专项债额度,并从2024年开始,连续五年每年从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中安排8000亿元,补充政府性基金财力,专门用于化债,累计可置换隐性债务4万亿元。
一场化债政策的“及时雨”,正为深陷回款困境的环保行业注入生机。近日,多家上市环保企业相继公布了回款捷报,回款金额从数亿元到数十亿元不等,还有企业刷新了月度回款纪录。近年来,环保行业是受应收账款拖欠情况较为严重的行业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