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环境新闻网讯2月1日,据芜湖市生态环境局微信公众号消息 芜湖市生态环境局发布通知,各类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废产生单位可以申报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三十九条、七十八条规定,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废申报工作已经开始啦,让我们一起看看如何申报吧。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名录。第三条 列入本名录附录《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中的危险废物,在所列的豁免环节,且满足相应的豁免条件时,可以按照豁免内容的规定实行豁免管理。国 家 危 险 废 物 名 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