倩倩(化名)是一名网络直播平台的主播,2024年11月,她接到了来自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亚狮互娱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合作邀请。该企业向她提供了成为其签约主播的机会,并在沟通中提及了“七天无理由退会”的承诺,倩倩于11月27日正式签署了《互联网演艺合作协议》。
深圳新闻网2024年3月15日讯(深圳晚报记者 李超 实习生 林钰莹)商品退换却被商家无故找茬?七天无理由退货是否有条件限制?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卷入商家所谓的“七天无理由退货”的泥潭之中。本该为消费者保驾护航的政策,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却屡遭挑战,阻碍了消费者的维权之路。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规定的“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则作为保护消费者权益,增强消费能力的重要规则,在网络消费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针对“七日无理由退货”问题,3月14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发布了几个典型案例。
□吕旭阳 (山西大学)路先生在某购物平台的自营店上购买了4部手机,收到货物后他申请了“七天无理由退货”,但却遭到商家拒绝,于是路先生将网购平台诉至法院。而从电商平台提供的证据资料可以看到,2024年1月至6月期间,原告路先生在平台上关于手机的退货售后单多达77个。
承诺“免费入会”,退会时演变成“高额买断费”的纠纷,案件如何化解?2月28日从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鄂州市梁子湖区人民法院沼山人民法庭近日化解了一起主播与直播公会之间的退会纠纷。直播公会通常是指一种在直播行业中,汇聚多个网络主播,并为其提供运营、推广等服务的组织机构。
网络主播合同效力认定及违约金的确定。网络主播单方毁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可综合考虑合同签订的过程,双方约定的合作期间及合同履行的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公司前期对网络主播发展的投入,网络主播自身的影响力、发展前景以及可能给公司带来的收益等因素,根据诚信原则和公平原则,酌情确定违约金数额。
【1818黄金眼】十天换了六七个运营?解约要赔50万?阳女士是江西人今年四十岁来杭州还不到一个月阳女士:我原来本来在老家,我也是一名主播。记者:做什么的?阳女士:做形体教练教学,就是给大家去分享健康的知识,让大家的身材更好,体态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