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子女未完全依约赡养老人,老人提出让子女辞职照顾自己,之前赠与的房产还能收回吗实践中,有些老人与子女签订附条件赠与协议,要求获得房产的子女在尽到法定赡养义务的同时承担更多的义务。当子女未完全按照约定对老人尽到义务时,赠与的房产能要回吗?
本报讯 (记者 陶琛 通讯员 龚安妮)年逾七旬的老人将名下房产过户给了子女,但子女在获赠房屋后,并未尽到赡养义务,老人能否要求收回房产?近日,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判决被告小陈向原告陈张夫妇返还房产。陈某与张某系夫妻关系,共同育有一子一女。
林老伯夫妇年逾七旬,为了让独生子小林常回家照顾自己和老伴,主动把名下房产过户给儿子。谁知办完过户手续后,小林便以工作忙为借口消失,半年不管不问。林老伯无奈将儿子告上法庭,要求收回房产。老人的请求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应予支持。
【法条】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可以撤销赠与。年逾七旬的老人将名下房产过户给了子女,但子女在获赠房屋后,并未尽到赡养义务,老人能否要求收回房产?近日,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陈爷爷与张奶奶是夫妻,共同育有一子一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