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陆某向公司邮寄了《被迫离职通知书》,通知公司从即日起解除双方劳动合同关系。公司收到该通知后,人事部员工在公司内部名为“日常事务沟通反馈群”的微信群中发送《关于对市场部陆某擅自脱岗的通报》《催告函》等文件,前述资料包含了陆某本人的手机号码、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以及其妻子和母亲的手机号码等详细信息,且未就陆某的上述信息进行有效地遮蔽处理。
近日,广东湛江的赵女士在网上发文称,她是一个哺乳期宝妈,下班途中遭遇车祸,请了7天假,续假时被公司拒绝,之后公司以旷工超过三天为由,要求她自动离职。让赵女士感到更愤怒的是,之后,人事经理将她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群发到各大湛江当地微信群,试图“封杀”。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讯(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何春中)因债务问题产生纠纷,被告陈某将原告赵某身份信息发送到微信群并发表不当言论,是否侵犯对方人格权?近日,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密云法院)审结了这样一起案件。
2021年5月,陆某向公司邮寄了《被迫离职通知书》,通知公司从即日起解除双方劳动合同关系。公司收到该通知后,人事部员工在公司内部名为“日常事务沟通反馈群”的微信群中发送《关于对市场部陆某擅自脱岗的通报》《催告函》等文件,前述资料包含了陆某本人的手机号码、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以及其妻子和母亲的手机号码等详细信息,且未就陆某的上述信息进行有效地遮蔽处理。
员工与公司发生劳动纠纷,公司在微信群里向员工发出相关通知,通知内容包含员工个人信息,公司的这种行为是否构成侵权?记者近日从广州白云法院获悉,该院就审结了一起因公司发送员工个人信息到微信群引发的纠纷案件。
“公告张贴离职员工身份证号”侵犯隐私专家:离职公示应有边界 不得影响后续就业近日,一女子在社交媒体发文称,自己从霸王茶姬门店离职后,店方在店内张贴了一张公告,公开了她的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女子离职后被公示”话题随即登上热搜。
小明因为和朋友产生矛盾,一气之下,将填有朋友身份证号码、出生日期等个人信息的资料发送至微信群中。记者近日获悉,本案经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涉案友人的个人信息权遭受侵犯,判决小明赔偿损失1500元,并赔礼道歉。
大小新闻客户端11月5日讯(YMG全媒体记者 刘晓阳 通讯员 胡婵娟) 在自己的个人微信朋友圈,发布内容可以不受约束吗?当然不行!个人的微信朋友圈不是法外之地。近日,烟台某单位老板,因将前员工的相关信息发布在微信朋友圈里发泄不满,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