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行利率自律机制

人行利率自律机制即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是由金融机构组成的市场利率定价自律和协调机制,旨在对金融机构利率定价行为开展行业自律管理,维护市场竞争秩序,为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营造良好环境

2015年10月,人民银行放开了对存款利率的行政性管制,金融机构可在存款基准利率基础上自主确定存款实际执行利率,为确保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平稳有序推进,人民银行指导成立了该机制。

例如,2024年11月28日,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工作会议召开,会议选举中国工商银行行长刘珺为新一届利率自律机制主任委员,审议通过了《关于优化非银同业存款利率自律管理的自律倡议》和《关于在存款服务协议中引入“利率调整兜底条款”的自律倡议》,这两项自律倡议自2024年12月1日起生效。

其中,《关于优化非银同业存款利率自律管理的自律倡议》对“非银同业存款”进行了界定,指商业银行吸收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含非法人产品)的同业存款,并将非银同业活期存款利率纳入自律管理,规范非银同业定期存款提前支取利率。

《关于在存款服务协议中引入“利率调整兜底条款”的自律倡议》所指“存款服务协议”指对公客户存款存入前涉及存款利率的有效书面材料,倡议银行在协议中加入“利率调整兜底条款”,以确保协议存续期间,银行存款挂牌利率或存款利率内部授权上限等的调整,能及时体现在按协议发生的实际存款业务中,同时对相关工作的开展提出了要求,对于不符合倡议的存量协议,原则上应自倡议发布之日起一年内完成新协议或补充协议的签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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