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漳州市住建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漳州市促进2024年一季度经济发展“开门红”十二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提出“明确区分芗城区、龙文区为独立的首套房、改善性住房认定区域范围,优化购房所在地房产查询,芗城区和龙文区分别为购房人出具不动产查询结果,并落实相应政策”。
来源:台海网台海网3月21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赖雅红)日前,漳州市正式启动“房票”安置,龙文区东屿片区04地块成为漳州首个“房票”安置试点项目。“房票”就是在房屋征收时,发放给被征收人的计入货币补偿款等款项的特定票据。
日前,漳州市印发《漳州市中心城区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从推行商品住宅和车位同步预售、取消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备案、支持存量收购收回、优化房屋征迁安置、优化住房出租家庭和多子女家庭住房套数认定、推进“好房子”建设、优化规划管控、推动融资
10月29日漳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通知降低首付比例提高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购房支持力度新政策具体有什么重大变化?让我们一起来看看一、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职工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或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下调为20%。
自征迁协议签订之日至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的12个月内,被征收人凭“房票”购买规定区域内的预(现)售新建商品住房时,可按认定面积享受1668元/平方米的购房补助,从而由过去的“建房”“等房”安置变为如今的“买房”“现房”安置,进一步满足群众多样化的安置需求。PART.
延续利好 拓宽范围 规范销售漳州市出台新政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漳州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近日出台,在延续漳州市6月实施的购买新建商品房购房补贴基础上,进一步拓宽购房补贴范围,对购买新建商品房、购买二手住房、“卖
记者获悉,5月31日市住建局印发《漳州市住房出租家庭和多子女家庭住房套数认定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从认定范围、办理流程、申请审核等方面入手,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对多子女家庭和住房出租家庭的住房套数认定标准,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
记者从漳州市住建局获悉日前漳州市正式启动“房票”安置龙文区东屿片区04地块成为漳州首个“房票”安置试点项目(点击下图查看通告全文)自征迁协议签订之日至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的12个月内,被征收人凭“房票”购买规定区域内的预(现)售新建商品住房时,可按认定面积享受1668元/平
记者从漳州市住建局获悉,日前漳州市印发《购房补贴工作实施细则》,对去年12月出台的《漳州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中购房补贴相关政策进行细化,明确交易标的、适用范围、受理时限及办理程序等事项。
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购买人才公寓使用住房公积金给予支持政策的解读具体如下↓↓↓根据《漳州市“万才聚漳”行动计划》(漳委发〔2021〕7号)及《漳州市人才公寓使用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市住建局、市委人才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于2022年12月12日
日前,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漳州市自然资源局印发了《漳州市中心城区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现就政策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等有关情况解读如下:一、出台背景2024年9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指出,要有效落实存量政策,加力推出增量政策。
福建日报·新福建客户端12月29日讯 (记者 李妙珠)近日,漳州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漳州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明确实施购买新建商品房补贴、人才购房补贴、卖旧买新补贴、二手房“带押过户”、车位可向社会公开出售等六条具体措施,以更好满足购房
房票主要作为各地在拆迁安置过程中货币补偿和实物安置模式的一种补充形式出现。今年以来,已有超50地推出房票安置政策,并出台相关优惠政策鼓励房票安置。在消化存量住房的背景下,各地在城市更新、城中村改造过程中积极探索房票安置形式。
1月17日 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发布公积金支持购房政策 提高多子女家庭购房贷款额度 支持福建省内购房提取代际互助新政策具体有哪些重大变化?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一、多子女家庭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有何调整?
5月21日,漳州市住建局、漳州市自然资源局联合印发《漳州市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共拟定八条具体措施,建立一、二手房市场联动机制,推动漳州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