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标准中,动火作业是如何定义的?本标准给出的“动火作业”定义是:在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施以外的禁火区内从事可能产生火焰、火花或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包括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喷砂机进行的作业。
动火作业是指在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施以外的禁火区内从事可能产生火焰、火花、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包括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喷砂机等。动火作业的基本要求是:1.动火设备内部清洗干净,蒸汽吹扫或水洗置换合格。连接的所有管线断开,加盲板(不能以水封、阀门替代)。2.
什么是动火作业?动火作业是指在禁火区内使用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备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或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包括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喷砂机等进行的作业。动火作业存在哪些安全风险?1、焊渣飞溅,可能引燃周围易燃物,引发火灾爆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