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制度是最能体现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的制度之一,为了保障公平利用和农民居住区,国家通过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明确规定一定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的成员,凡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可以依法向其所在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宅基地。
改建或扩建房屋须符合村庄规划,未编制规划的需在县域村庄分类划定的建设用地边界内实施,并满足乡镇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农房建设选址应优先利用村内旧宅基地、空闲地和未利用地,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及地质灾害隐患点。
在农村,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基础,不论是用于种植还是用于建房,都对农民至关重要。但是大部分农民对于“土地”的概念并不是很清楚,他们认为在村集体承包来的土地,就是自己的“物品”,想怎么处置就怎么处置,随后就在承包的土地上盖房子、建坟墓、挖鱼塘等,管他是农田、耕地还是建设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