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度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的温馨提示各缴存单位:根据《关于调整年度基数执行时间的通知》(合金管办〔2020〕1号)规定:年度基数调整执行时间按照自然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执行。2025年度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业务自1月1日起已开放办理。
据合肥晚报报道 4月23日起,修订后的《合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正式施行。记者注意到,修订后的《办法》优化提取业务办理流程,取消购房、还贷提取产权比例限制,将购买等多个提取事项办理时限从一年内办理调整为二年内办理。
12月30日起,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对《关于恢复住房公积金“商转公”贷款业务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计划重启我市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称“商转公”)业务。
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省直各缴存单位、缴存职工: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不断提升服务水平,进一步优化省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更好的便民、利民、惠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住房公积金贷款方面1.支持购买居住类绿色建筑。
大皖新闻讯4月25日,大皖新闻记者了解到,为进一步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减轻职工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支付首付款的资金压力,近日,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通知》,明确:缴存人购买合肥市新建商品住房的,可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账户内
来源:【中安在线】5月4日,安徽省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微信公众号发布《关于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通知》,全文如下:省直各缴存单位、缴存职工:为进一步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减轻缴存职工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支付首付款的资金压力,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缴存职工购买合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记者从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获悉,近期,25 项省直公积金业务全面上线7×24 小时政务服务地图,通过政务服务地图智能搜索事项关键词,可精准识别办事需求,公积金业务“手机办”“网上办”“窗口办”更加便捷。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高度重视,立即指导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认真核实研究,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关于建议“安徽省直公积金支持“商转公”业务”的问题:2016年10月2日,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房地产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第六条“从严控制公积金贷款,对于家庭名下已经拥有2套住房的职工购买第3套住房时,停止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红网时刻新闻2月9日讯(记者康希)2024年1月,12329公积金服务热线共接听业务咨询电话14469通,处理热点问题497笔。问: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额度是多少?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70万元;生育三孩的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80万元。
大皖新闻讯安徽省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发布新政,10月8日起,省直各缴存单位、缴存职工执行公积金新政策。新政策首次对绿色建筑住宅采取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首次将省直分中心租房提取纳入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