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意味着有的农村家庭,随着人口的迁入和新增,有部分人虽然拥有农村户口,却分不到土地,而土地与农民之间的关系是紧密而深远的,“人多地少”在我国是一个基本国情,因为农村人口在不断增加,但土地资源是有限度的。
红网时刻新闻记者 贺露燕 龚琴(实习生)长沙报道近日,衡阳网友在红网《问法湖南》栏目发帖咨询,身为“外嫁女”,虽然户口留在娘家,也未在婆家享受土地相关权益,但娘家的村规民约规定“外嫁女”无权参与村组集体收益分配,这合法吗?“外嫁女”无法享受村民待遇,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