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印发《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其中提出,各地区、各部门不得在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中违法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零部件、原产地、供应商,违法设定与招标采购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匹配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违法限定投标人所在地、组织形式、所有
新重庆-重庆日报 评论员 张燕1月7日,一份重磅文件发布——《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指引》对各地区、各部门加快融入和主动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提出了方向性、框架性指导和阶段性工作要求,是一份操作性很强的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