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印发《四川省长江流域禁捕水域休闲垂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4年3月9日起实施《办法》针对禁钓区、禁钓期、垂钓工具和垂钓方法、钓获物管理、举办团体性垂钓活动等相关要求进行了明确。什么是禁钓区和禁钓期?哪些垂钓行为是被允许的?
川观新闻记者 阚莹莹近日,记者从四川省水产局获悉,3月1日起,四川正式进入为期4个月的春季禁渔期。禁渔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在天然水域进行捕捞作业、游钓和水禽放养,禁止非法挖砂采石,禁止销售、收购在禁渔期和禁渔区内捕捞的渔获物。
封面新闻记者 杨博为巩固长江十年禁渔工作成效,加强长江流域禁捕执法监管,维护长江禁捕管理秩序,1月17日,成都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和金堂县禁捕办等多家单位,在沱江流域金堂段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执法行动,记者跟随执法人员一起现场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