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建立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当日,国家医保局召开《指导意见》新闻发布会。国家医保局基金监管司司长顾荣在会上介绍,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一个自然年度内记分达到9~12分,将被暂停或终止医保支付资格。
9月27日上午9:00,国家医保局将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建立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制度”有关情况。国家医保局及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药监局、部分地方医保部门、部分医疗机构有关负责人将回答记者提问。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医保基金监管关乎老百姓看病就医的“钱袋子”。国家医保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药监局近日联合公开发布《关于建立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对医保支付资格管理进行了明确要求。 什么是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制度?
来源:【中国卫生杂志】今日,国家医保局召开《关于建立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司副司长邢若齐在会上介绍了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加强监管,规范诊疗行为,共同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举措。
1月8日,国家医保局发布《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经办规程(试行)》(以下简称《规程》)。《规程》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规程》明确,定点零售药店中为参保人提供使用基金结算的医药服务的主要负责人,包括定点零售药店的主要负责人,应按规定登记备案。
昨日,国家医保局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对《关于建立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进行解读。《指导意见》将从医保支付这一关键环节入手,对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实行“驾照式记分”,主动约束医药人员手中的“一支笔”。
9月27日,国家医保局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医保局基金监管司司长顾荣介绍,我国将建立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制度,对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实行“驾照式记分”,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自然年度内记分达12分将终止医保支付资格。
来源:【多彩贵州网-众望新闻】本文约837字,阅读约需2分钟多彩贵州网·众望新闻讯(本网记者 李思瑾)3月16日,记者从贵州省医疗保障局获悉,省医保局、省卫生健康委、省药监局联合印发《贵州省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下称《实施细则》),建立医保支付资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今天(27日),国家医保局召开《关于建立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新闻发布会,国家医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在制度设计中,特别重视宽严相济的原则,体现教育为主、惩戒为辅的导向。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湖南省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对相关人员2025年1月1日以后发生的违法违规违约行为进行责任认定和记分管理,实施细则自2025年3月1日起试行,有效期2年。
来源:【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据湖南省医保局《湖南省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自3月1日起,湖南省将对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实行“驾照式记分”,如果发现相关人员违法违规行为,将按照问题的严重程度对其予以不同的记分。
来源:【人民日报中央厨房-健康37°C工作室】“传统监管模式只能处罚到医药机构,无法监管到人、处罚到人,这导致少部分违法违规人员有恃无恐。”9月27日国家医保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医保局副局长颜清辉的这席话,道出了以往医保支付监管的难题。
中工网评论员 张雪据央视网报道,近日,国家医保局召开《关于建立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新闻发布会,明确医保监管对象将从机构向相关人员延伸,对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实行“驾照式记分”——如果发现相关人员违法违规行为,将按照问题的严重程度对其予以不同的记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