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耕地保护提升耕地质量完善占补平衡的意见。其中提出,加强对补充耕地主体补偿激励。各类非农建设、造林种树、种果种茶等占用耕地的,必须落实补充耕地责任,没有条件自行补充的,非农建设要按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
我们国家人口多、耕地少,人均耕地占用量不足世界平均水平的四分之一,国家一直倡导要“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划定了18亿亩的耕地保护红线,制定了严格的耕地保护政策制度,严格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
严格落实国家关于耕地用途管制的相关规定,加大耕地使用情况的核实力度,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的耕地、非农业征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不得再给予补贴,对抛荒一年以上的,取消次年补贴资格。
中国网1月25日讯 近日,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统筹利用撂荒地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要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有序推进撂荒地利用。建立信息台账,制定统筹利用撂荒地具体方案,将平原地区撂荒地优先用于粮食生产,对丘陵地区撂荒地,宜粮则粮、宜特则特。
2月12日,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从广州增城获悉,为进一步深化土地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印发了《增城区关于推进耕地集中整治区和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奖励补助的实施方案》,此方案旨在以实际行动推动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确保相关政策在基层落地生
撂荒耕地不复耕,停发地力补贴!答:根据《财政部 农业部关于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的通知》要求,从2016年起,将原来的农作物良种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调整合并为支持耕地地力保护的补贴,称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