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记者从市自然资源局获悉,该局就《东莞市临时建设规划管理办法》,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办法》提出,建筑层数不得超过2层,建筑高度原则上不得大于8米,单栋建筑面积不宜超过3000平方米,不得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等永久性结构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