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帐房工地房存在两种情况地一种是开发商履行了抵账手续,或已经签订了协议,已确认房源,并预留给了抵账方,不论是由售楼处销售,或是由他们自己销售只有在开发商那里履行手续,只要在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且由开发商出具缴费的凭证就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9月29日,江西省抚州市资溪县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涉及消化存量住房、化解风险等方面的23项措施。文件提出,稳妥处置“工抵房”“法拍房”。加强对“工抵房”价格管控,网签备案价格应与该小区平均价格相匹配。
“以房抵债” 是以物抵债的一种特殊形式,即以购房款折抵工程款,实际操作中,在开发商与承包人之间施工合同项下的工程款债权到期且开发商无力偿还该等金钱债权后,开发商提出用“以房抵债”的方式偿还工程款,双方会签订《以房抵债协议》和配套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两份协议,共同形成“以房抵债”的合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