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姐故意包揽诉讼,既显示自己神通广大,又收受他人财物。《红楼梦》有关诉讼的描写不少,最为读者熟知的桥段大概是入选中学课本的“葫芦僧乱判葫芦案”,但和王熙凤有关的两场诉讼也非常精彩,用现代司法理念分析起来,颇有趣味。
送殡那天,贾家众人都在铁槛寺寄宿,独凤姐尚排场,就近处馒头庵安歇。她说,最初出家的一个地方,有一个张员外,他家很有财产,一天张家女儿张金哥去庙里上香,遇到了太守的小舅子李衙内,李衙内一眼就看上了张金哥,非得娶回家。
【编者按】《命若朝霜:〈红楼梦〉里的法律、社会与女性》从法律社会史角度解读《红楼梦》,聚焦十二位(类)女性角色,对应十二个清代法制问题,整理与《红楼梦》中事件类似的清代司法案例,剖析清代女性困境的制度性原因,考察了清代性别、家庭、法律、政治间的互动与演变。
作者:王珺 系北京星来律师事务所主任《红楼梦》中王熙凤因为其身份特殊、才干出众,成为荣国府的管家,但实际上,她也并非有自主决策权的管家,而是一个执行管家。王熙凤管理荣国府其中的一项职责就是二门内的女眷月钱的发放,小说中多次出现她挪用月钱放贷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