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生态环境越来越好,不时有野生动物闯入居民生活区。8月4日,四川乐山市夹江县一名老人出门时被一只野生动物攻击咬伤。情急之下,她用手中的棍子自卫将其打死。事后,经相关部门确认,咬伤她的野生动物是国家“三有”保护动物猪獾。老人的家人也前往当地公安部门进行了报备。
2005年,四川的新闻中报道了一张图片,图片中的女记者被动物咬伤,左手的一大块肉被活生生地撕咬下,万幸的是该女记者经过救治没有生命危险。我们能从图中看到,女子的手臂受伤十分严重,那么咬伤女记者的动物是什么呢?伤了人的动物有没有被“处理”呢?当时报道的图片伤人“凶手”是大熊猫。
11月18日,黑龙江勃利县出现老虎进村伤人事件。目前,县公安局、林业和草原局、应急管理局等部门及属地乡镇工作人员正在追踪老虎行踪。据伤者家属称,这次有“两只老虎”进村,家人被袭时用手臂阻挡避险时被咬,伤情较重,手臂恐怕难以保住。
央视网消息(记者/王卓婕):鲁迅在《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生动详细地描写了捕鸟的过程,但是,如今麻雀、壁虎、野鸡、野兔、蟾蜍、画眉等动物都被列入了“三有”保护动物名录,猎捕它们很有可能触犯法律。那么,什么是“三有”保护动物?猎捕它们将承担怎样的责任?
近日,云南昭通一位77岁老奶奶上山被野猪咬伤后用镰刀将其“反杀”,此事冲上热搜。老奶奶家属表示,这头野猪两天内已经咬伤了四人。9月27日,老奶奶上山劳作被它咬伤后,就拿了把镰刀将其砍杀。目前,老奶奶正在医院接受治疗。(图片来源:四川观察)律师说法:野猪可以随意捕杀吗?
4月3日,海南陵水英州镇村民发现两条眼镜王蛇(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后,与当地消防合力扑杀,引发质疑。4月8日,新京报记者从海南省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局获悉,市民发现野生动物应向林业部门报告,不能擅自扑杀,但人身安全受到威胁的情况除外。
近日,四川绵阳市北川县曲山镇一头黑熊入室伤人,黑熊被村民当场打死。12月1日,记者从北川县有关部门获悉,两位村民受伤经过救治已无生命危险,伤人黑熊的尸体被送至高校,待相关部门批准后用于科学研究和科普活动。
在“猪出没”“虎出没”之后,“熊出没”开始上演。据了解,11月20日凌晨5时许,四川绵阳北川县曲山镇发生一起黑熊入室伤人事件。一头黑熊深夜闯入村民家中将女主人击倒,男主人从熊爪下成功救出老伴,并用斧头将黑熊击杀。据悉,受伤村民均无生命危险,目前还在北川县人民医院做进一步治疗。
据四川观察,9月27日,云南昭通一77岁老太被野猪追咬后,用镰刀将其“反杀”。老人亲戚张先生称,野猪4天内咬伤了两个人,伤者仍在医院治疗。有网友评论称,“杀害保护动物,罚款加判刑”。也有人认为,“国家保护动物把人咬伤后应赔偿老人”。
黑龙江省穆棱市农民差点被“鹰王”袭击近日接到网友爆料,该网友声称黑龙江省穆棱市发生了一件十分罕见的事情,根据目击者的描述:当时正值中午,一位农民在地里刚忙完农活准备坐下来吃饭的时候,一只“鹰王”从天而降,从背后抓住他的衣服,巨大的翅膀掀起剧烈的狂风,差点就要将农民活生生的拎起飞走
针对被野猴围攻受伤,打回去是否担责的问题,《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志广律师的专业解读: 现实中,如果遇到被猴子围攻的现实危险时,根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