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记者 王宽)北京一男子因在滑雪时,被一名10岁男童撞伤。事后,该男子将这名男童告上法庭,要求其赔偿医疗费等费用7万元。近日,北京市丰台区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原告李先生起诉称,2015年1月22日,李先生与被告杨某(10岁男童)在丰台区某滑雪场滑雪。
滑雪一定要量力而行,逞一时之能可能会引发悲剧。近日,北京房山法院审结一起因“越级滑雪”失控而引发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件。法院审理后,判决滑雪初学者赔偿被撞者医疗费等损失共计9万余元。在一次滑雪中,邱某在中级雪道上踩单板慢速滑行,结果被高速冲下来的许某撞伤。
烟台融媒1月14日讯(记者 任雪娜)刚学会滑雪就想一展身手,结果初学者挑战中级雪道时与人相撞,被索赔18.9万元。近日,芝罘法院公布一起典型案例,参加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时,若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重大过失时,不适用“自甘风险”原则。
近两天,湖南迎来了2023年首场寒潮,旅游景点南岳衡山中心景区(简称:南岳景区)出现的雾凇、云海等冬景奇观,吸引了大量游客前往观赏。1月15日,个别游客自发在景区道路上滑行玩乐,有游客被撞倒,此事引发关注。游客滑倒后一路溜滑(视频截图)1月16日,澎湃新闻(www.
导 读涉滑雪纠纷案件中,八成是初学者,三成受害人构成伤残。昌平法院12月19日发布,涉滑雪运动案件中,超过90%是滑雪中碰撞导致的侵权纠纷,有六成案件中滑雪场所的经营者被判承担责任。滑雪中相撞/来自网络苑某和杨某都是未成年人。
原标题:溜冰滑雪被撞伤 该由谁担责(主题)两人在冰雪场地撞人致伤分别判赔八万多元(副题)北京晚报讯(记者安然)在冰场上游玩被他人撞伤,经常会引发法律纠纷。那么,冰雪运动受伤,伤者是否都属于“自甘风险”?北京二中院昨天发布的两起案例显示,撞伤他人的被告均认为原告属于“自甘风险”。
北京冬奥会的举办,点燃了人们对冰雪运动的热爱,但滑雪、滑冰等运动有相当的危险性,极易发生意外。为此,房山法院的法官列举了比较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件,分析此类案件反映出的安全问题,并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提示经营者、参与者等进行冰雪运动时的注意事项,帮助大家做好安全攻略。
随着冰雪运动升温,滑雪成了不少人喜爱的运动项目。然而,由于滑雪运动专业性、技术性强,存在一定的危险性,每年因此引发的事故也并不少见。那么在雪道上“追尾”撞伤他人谁来担责?来看北京昌平法院通报的一起案例。
东方网记者曹磊、刘轶琳9月2日报道:近日,上海临港耀雪冰雪世界成为众人瞩目的焦点。一方面,其即将于 9 月 6 日开业,让人充满期待;另一方面,滑雪场发生的事故引发关注。昨天,有网友在社交媒体发文称自己在耀雪滑雪时遭遇意外。
冬季来临,又到了滑雪季。据统计,全国冰雪运动居民参与率达到24.56%。而随着滑雪运动的参与者越来越多,滑雪者人身损害纠纷案件也逐年增加。12月7日北京丰台法院召开“月说新案”新闻发布会,北京青年报记者在发布会上了解到,在这些案件中,很多都存在着取证难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