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信宜法院审理了一起涉及名义借款人与实际借款人不一致的民间借贷案件。原告姜某与被告黄某及第三人叶某之间因借款问题发生纠纷,姜某要求黄某偿还30000元借款,而黄某则主张应由实际借款人叶某承担还款责任。2019年6月,姜某向黄某转账30000元作为借款。
许女士信任自己师傅,借身份证给师傅儿子贷款买宝马车,结果——她信任师傅却换来10余万债务来自金沙县的许女士,这五个月来,没能睡一个安稳觉,每当看到手机里的催款短信,她简直快“疯”了。更让她“疯”的是,这笔债务并非是她的债务,而是自己师傅的儿子欠下的。
将身份证借给他人贷款,应该由谁来承担还款责任?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是指金融机构作为出借人与借款人,就借款合同和保证、抵押等从合同的签订、履行而引发的纠纷。其中,“甲贷乙用”的债务清偿责任主体认定,一直是司法实践中常见的争议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