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在破除了农村与城镇的户籍制度,统一为城乡居民称呼,但是事实上农民还是农民,市民还是市民,这一点上很难改变,这是由户籍所在地区制约的,谁户籍在以农业生产为主体的就是农村居民,而农村居民就会得到相应的权利,其中最大的权力就是耕地土地承包权。
我国土地实行承包制,农民根据家庭人口分配耕种的土地面积,1997年,我国实行了第二轮农民土地承包,根据当时的规定,这一轮土地承包的年限为30年,也就是,说30年后的2027年应当进行第三次土地承包分配。
几千年来,耕地都是农民生存发展的根本。到了现在,承包地依然是农民的一个最为核心的权益。我们的承包地是以户为单位分的,每户分多少,则是按分地时的人口数来确定的。在分地时,根据村集体总人口数和村里的土地面积,确定出人均面积。每户有几口人,就能分到几份地。
土地承载了农村无数的家庭,扛起了我们老百姓的饭碗,让我们从开始的吃不饱到温饱到小康,现在不仅吃得饱更是吃的好,这些都离不开我们农民一代代的付出,因此在农村我们也享有不少福利,比如宅基地,再比如土地承包的权利。
最近召开全国农村工作座谈会上,着重探讨了农村土地承包延包的问题,指出2023年,要以县为单元,有序地推进土地承包延包试点工作,在确保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稳定性和可流通性的前提下,推进乡村振兴与现代化建设。
40年前的1982年,中国农村启动了建国以来的第三次土地改革——分田到户,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支持者认为,过去的大集体经营属于“大锅饭”形式,容易滋生平均主义,分田到户提高了农民生产积极性,粮食产量大幅度提高,很快解决了温饱问题。
几千年来,农民都希望能拥有自己的耕地,到了现在,“耕者有其田”早已成为现实,每户农村家庭都有自己的承包地。虽然说随着进城打工的兴起,耕地对农民来说,重要性有所降低,但耕地依然是农民的“基本盘”,只要家里还有地,无论在外发展如何,心里都不会慌,因为还有一条退路,那就是回老家种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