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电影《梅艳芳》上映,兑现了“忘不了,终相见“的承诺。据Peter Cheung所言,“和她合作短短两三年,但我在她身上学会的永志难忘。她教会我什么叫‘the show must go on’,何谓忠诚。”
她有很多名字,于爱她的人而言,她是塔塔;在那个年代,对于女人的束缚比现在要严格一些,豪放不羁的梅艳芳在当时绝对是个异类,与梅艳芳合作过多次的香港音乐人伦永亮曾对媒体说,第一次看梅艳芳在电视上唱《烈焰红唇》的感受,“真的吓死我,她穿着低胸的衣服,在当时来说是很前卫的,从前没有一个香港女歌手以这样的姿态出现。”
2003年11月,身患重症的梅艳芳,举办了她人生中最后一场演唱会,那天,她以一袭洁白婚纱亮相舞台,对着台下的观众的说:“我是一个歌手,也是演员,穿婚纱不是第一次,不过没有是属于我自己的,这可能是我一生的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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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艳芳(1963.10.10-2003.12.30)出生于中国香港,祖籍广西合浦,歌影双栖发展的代表艺人之一,香港演艺人协会的创办人之一及首位女会长。1982年获“第一届新秀歌唱大赛冠军”;推出了第一张专辑《心债》,踏入歌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