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发布时间),上海。小张与女友小丽(化名)欲购置婚房,因无力支付二套房70%的首付款,小张支付163万元首付款,并以准岳母李女士的名义购买该房屋。多年后二人离婚,此时,该房屋已增值近千万元。
A1:根据你的描述,如果有证据能够证明前夫与现任丈母娘存在恶意串通,则可以确认他们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具体分析如下:首先,法院将房子判给你但你未及时过户,那么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房子的所有权依然归前夫所有。
买房多年未过户,出卖人意外死亡,买受人应该向谁主张权利?出卖人的继承人,是否有继续履行合同的义务?近日,河南省安阳市北关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基本案情李某将一套贷款购买的房屋转让给杨某,并签订《房屋转让协议》,约定在杨某结清贷款后办理过户。
房屋买卖未办理过户手续,是否影响合同的效力?2021年,晋城市房屋产权登记确权颁证“清零行动”正有序推进,住了20多年的房子现在终于要有自己的房本了,家住某家属楼小区的居民们都沉浸在欢喜当中,但是居住在1单元101室的田先生却收到了法院的传票。
今天,我们就来说说关于房屋买卖的法律小知识,如果大家认为我说的对,请多多关注我,给我留言,跟我互动,给我点赞,转发,如果有这方面的法律问题,欢迎大家向我咨询。我们都知道,房产证是房屋的权利证书,我国法律规定,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那么房子就是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