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助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静安区消保委联合区市场监管局及全体委员单位,于3月15日共同举办了静安区202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2023年度,各委员单位履其能、尽其责,在典型案例的处置中,传递着消费维权的力度、速度与温度。
新京报讯(记者慕宏举)近日,新京报记者获悉,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结了一起涉“七天无理由退货”案件,买家小吴认为购买的K歌音响不符合预期便申请退货,但因其退还的商品存在瑕疵,不仅没得到卖家同意,在其诉至法院后,法院亦驳回了其诉讼请求。
商家以塑封膜损坏为由拒绝消费者退货,3月13日,松江区人民法院泗泾法庭审理了这起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对商家拒收退货不予支持。法官表示,一次性塑封膜损坏并不影响消费者享有“七天无理由退货”的合法权益。市民王先生通过某电商平台购买了一款智能眼镜。
消费者周女士2023年10月在某公司小程序上购买了10盒三七粉,到货后发现生产日期是2020年9月,保质期至2025年。消费者认为生产时间太早了,随即要求退货退款。产品寄回后,经营者发现外包装已拆掉,故拒绝退货退款。
近期,众多网购平台结合节日又上新了一轮“焕新大促”,手机、电脑等电子产品也在优惠之列。今年1月,张女士在网上买了一台MacBook Air笔记本电脑,在开机查询电脑的硬件信息时,她发现电脑的保修期只剩7个月,而不是新机的一年,这不禁让她怀疑自己买到了翻新机。
网购电子产品,想“七天无理由退货”,商家却说:拆封不能退、开机不能退……这些理由合法吗?在“说法”栏目针对“3·15”开展的线索征集活动中,“网购退货难”问题,被消费者广泛反映。有消费者向我们提供了这样一个案例。
随着网购的普及,收发快递成为我们日常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因商品货物投递过程中毁损、灭失而引发的损失赔偿争议也日益增多。为降低运输风险、及时解决事故发生后的赔偿问题,快递公司一般会通过提示消费者为较为贵重物品购买保价险的方式来加以应对。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案情】顾女士在某电商平台的一个店铺,购买了一款投影仪。投影仪到货后,顾女士拆开包装试用,却发现投影仪的按钮有卡顿现象,有时候按下去了不能立即弹起。于是,顾女士在平台上申请了“七天无理由退货”,并将投影仪退回店铺。
消费者网购手机,收货后拆封包装并激活数据,后因不喜欢手机屏幕显示,要求七天无理由退货,被网络商城平台拒绝。该消费者为此诉至法院。6月18日,澎湃新闻记者从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金山法院”)获悉,近期,该院审结了这起买卖合同纠纷。
中新网黄山3月14日电 (程晔)“口味不对,想退就退”“异地退换货无障碍”……近日,黄山市屯溪区在老街、河街两大街区推出“无理由全额退换货”服务,覆盖230多家线下实体商户,为游客提供更加便捷、安心的消费体验。
网购可以向商家申请无理由退货但在线下实体店购物支持无理由退货的商家就没那么多了针对这一现状,为进一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推进线下无理由退货规范开展,日前,推荐性国家标准《售后服务 无理由退货服务规范》(GB/T 44904—2024)发布,将于2025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