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各有关建设、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造价软件开发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放管服”的有关要求,进一步适应工程造价改革新形势,我站组织编制完成了《建设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编制标准》,并由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及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于2022年7月1日正式实施。
各市州建设工程造价(定额)管理机构,各有关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工程造价咨询、造价软件开发单位:为深化工程造价改革,进一步加强工程造价的动态化管理,根据省委省政府在全省开展“三抓三促”的行动要求和工程计价依据动态化管理的有关要求,以发现问题为出发点,以解决问题为落脚点,为企业纾
3月1日,兰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站组织召开2023年全市建设工程造价工作会议,对今年我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加快推进信用体系建设,依托统一平台开展不良行为记录,加强信用评价结果运用。加大市场调查力度,建立长效信息沟通机制,提升材料信息发布水平。
各市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各有关企业:《甘肃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已执行一年半左右,为及时掌握“计价规则”执行情况,加强定额动态化管理,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推进工程造价市场化改革,进一步完善我省现行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和计价办法,决定对现行费用实际收支情况进行调研。
各市州造价管理机构,各有关建设、设计、施工、造价咨询等单位:为进一步深化工程造价改革,做好定额动态化管理,规范工程计价行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切实解决企业在工程计价中存在的困难,维护发承包双方合法权益,促进建筑市场持续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工
为规范我省建设工程造价执业人员的执业行为,充分发挥注册造价工程师在工程建设经济活动中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的作用,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水利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 的通知》和《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我站制定了《关于规范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执业人员执业行为的通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依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取消相关职业资格决定的通知》文件规定,2016年1月取消认定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2016年11月24日我省发文停止了该项职业资格的继续教育、续期登记等业务。
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市场监督管理,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维护建筑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为进一步深化工程造价改革,推动建设工程高质量发展,做好定额动态化管理,规范工程计价行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切实解决企业在工程计价中存在的困难,维护发承包双方合法权益,促进建筑市场持续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工程造价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和《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23年甘肃省建设工程定额编制项目计划〉的通知》等有关要求,我厅组织编制了《甘肃省工业厂房工程预算定额》DBJD25-301-2023 及地区基价,现予以发布,并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本定额及地区基价与现行有关定额、基价及《甘肃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配套执行。
各市州住建局,兰州新区城建交通局、各有关建设、设计、施工、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为及时反映投资估算指标变化,满足建筑行业各方投资估算需要,现根据我省建筑市场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市场价格变化情况,发布2024年《甘肃省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估算指标》。
为贯彻落实中央“六稳”“六保”和省委、省政府“六保”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结算管理,有效解决工程结算久拖不结的现象,从源头防治拖欠工程款、农民工工资以及对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的欠款,优化建筑市场环境,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
2021年7月19日,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就近期建设工程安全事故频发,已严重影响到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情况,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范工程计价行为,维护建设工程发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建筑市场持续健康有序发展,优化营商环境,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落实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等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要求: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和税金的相关条款是强制性条文,为不可竞争性费用,不得参与投标报价竞争。
各工程咨询单位:为进一步加强甘肃省工程咨询行业管理,规范工程咨询市场及从业行为,依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省市场监管局、省住建厅等16部门关于印发〈甘肃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及《甘肃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甘肃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细则〉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结合我省工程咨询行业实际,甘肃省住建厅和甘肃省发改委定于近期联合开展对全省工程咨询单位的抽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市、州建设局,甘肃矿区住建局,兰州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局,省级有关厅、局、总公司,各有关建设、设计、施工、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为进一步深化工程造价改革,做好定额动态化管理,根据各有关单位反映的2023年度有关定额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经分析研究,整理出《2023年度有关定额解释》,现印发给你们,请速转所属单位,按此意见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