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这个标题,估计很多人一划而过,接着再说几句干巴巴的术语,更没人看了。自古以来,欠债还钱、杀人偿命、天经地义,现今杀人犯如果有精神问题就不一定判死刑了,“这是罪刑法定的特殊情形也是保障人权的进步”,专家说的话是否赞同,留到以后再讨论,总之,大家知道结论就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