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成都市公安局、成都住房公积金中心联合召开涉及房地产、落户等方面的政策沟通会,红星新闻记者从会上获悉,10月15日,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成都市公安局、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正式印发《关于实施合
川观新闻记者 唐子晴近日,已经落户成都温江多年的网友刘先生想通过老年父母投靠子女落户政策,将在遂宁射洪的母亲户口转到自己的户口名下。但在落户过程中,他发现除了父母和自己的户口簿,还需要提供一份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包瑞雪 刘正川 川观新闻记者 张红霞 文/图10月15日,成都市颁布落户新政——在成都购买商品住房(已交付使用)或二手住房的人员,可在住房所在地申请本人落户,其配偶、未成年子女、老年父母符合投靠条件的,可申请办理户口随迁。
今天,成都发布《关于实施合法产权住房人员落户的通知》,规定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商品住房(已交付使用)或二手住房的人员,可在住房所在地申请本人落户,其配偶、未成年子女、老年父母符合投靠条件的,可申请办理户口随迁。
日前,成都市《关于实施合法产权住房人员落户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完成了意见征集。《征求意见稿》中提到,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商品住房(已交付使用)或二手住房的人员,可在住房所在地申请本人落户,其配偶、未成年子女、老年父母符合投靠条件的,可申请办理户口随迁。通知具体实施日期尚未公布。
封面新闻记者 赖芳杰日前,成都市《关于实施合法产权住房人员落户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完成了意见征集。《征求意见稿》中提到,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商品住房(已交付使用)或二手住房的人员,可在住房所在地申请本人落户,其配偶、未成年子女、老年父母符合投靠条件的,可申请办理户口随迁。
10月8日,四川省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公告,9月24日至9月30日,就《关于实施合法产权住房人员落户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征集意见建议,征集期间未收到意见建议。意见稿提出,为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保障已在本市拥有合法产权住房人员共享城市建设成果,实施合法产权住房落户政策。
为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保障已在成都市拥有合法产权的住房人员共享城市建设成果,日前,《关于实施合法产权住房人员落户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在成都市发改委网站发布,并已完成意见征集。根据征求意见稿,成都拟实施合法产权住房落户政策,通知具体实施日期尚未公布。
每周四,封面天天见之“封面会买房”都会带来最新楼市资讯与行业观察,从上周四到本周三(10月3日—10月9日),哪些楼市动态值得重点关注?来看本周楼市周报。一、土地市场本地市场:据成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本周(10月3日—10月9日)成都无涉及住宅的土地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