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5月10日消息 近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印发《关于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金融监管总局介绍,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外部环境变化,各方呼吁进一步深化银行保险合作,丰富保险产品和服务供给,满足消费者多元化保险需求。
5月9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深化银行保险合作,丰富保险产品和服务供给,满足消费者多元化保险需求。《通知》提出,取消银行网点与保险公司合作的数量限制。
每经记者:袁园 每经编辑:廖丹为进一步深化银行保险合作,促进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规范健康发展,更好满足消费者多样化需求,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近日印发了《关于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取消银行网点与保险公司合作的数量限制、明确银行代理
本报记者 冷翠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5月9日发布的《关于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取消了银行网点与保险公司合作的数量限制。在此之前,“商业银行每个网点在同一会计年度内只能与不超过3家保险公司开展保险代理业务合作”的规定已经执行了近14年。
21世纪资管研究院 吴霜,实习生蔡怡楠 综合整理一、监管和政策1、金融监管总局:取消银行网点与保险公司合作的数量限制5月9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消息,于近日印发了《关于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来源:环球网 【环球网保险综合报道】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重要通知,取消了商业银行与保险公司合作在网点层面的数量限制。这标志着,商业银行的每个网点在同一会计年度内仅限于与不超过三家保险公司开展保险代理业务合作的限制已正式废除。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日前发布关于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提出,保险公司和商业银行开展保险代理业务合作,应当本着互利共赢、共同发展、保护消费者利益的原则,共同促进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
银行保险业又放大招了!今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金规〔2024〕8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表示为更好满足消费者多样化需求,取消银行网点与保险公司合作的数量限制。
5月9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规定,商业银行代理各类保险业务,各级分支行及网点均不限制合作保险公司数量,且一级分支机构在获得法人授权后,可直接签订协议。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孙诗卉 上海报道近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通过相关同业交流数据发现,银保渠道严格执行一周年之际,已有不少险企银保渠道保费规模重回上升通道,其中外资险企保费规模同比增长幅度较为突出,另外多家头部保司也呈现止跌回稳态势。
王赟 济南报道“报行合一”推行后,银保渠道再添新变化。5月9日,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相较于此前的监管要求,《通知》最大的调整就是取消了银行网点与保险公司合作的数量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