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11月22日讯11月20日,中央文明委公布了《关于表彰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第二届全国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及新一届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的决定》,江苏一批城市、村镇、单位、学校和思想道德建设先进典型受到表彰,充分展示了江苏精神文明建设的丰硕成果
11月10日,中央文明办公布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入选城市名单和复查确认保留荣誉称号的前五届全国文明城市名单。对于此次城市文明建设“大国考”,“苏大强”高分取得优异成绩:12个设区市、16个县级市和县中榜,江苏省城市入选数量全国最多。
中央文明办官网11月10日发布了《中央文明办公布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入选城市名单和复查确认保留荣誉称号的前五届全国文明城市名单》: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各地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着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着力弘扬共筑美好生活梦想的时代新风,不断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城市文明程度、城市文化品位、群众生活质量,不断提高城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努力建设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谐宜居、人民满意的文明城市,涌现出一批工作基础扎实、创建成效突出、群众满意认可、在全国具有示范作用的先进典型。
每一次负面舆情事件,都是对整个城市形象的伤害。与国家中心城市作为城镇体系层级的“塔尖”城市不同,全国文明城市则是反映城市整体文明水平的最高荣誉称号,也是全国所有城市品牌中含金量最高、创建难度最大的一个。
党的十八大以来,苏州市全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按照“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总要求,把精神文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心骨,以文明城市创建为主线,在提升社会文明程度和促进人的现代化方面取得了明显成
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审议时强调,要“在高质量发展上继续走在前列,为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新篇章实现良好开局”。省委省政府要求苏州永葆“探路者”姿态,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上作出引领示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