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厦门日报】邻里之间本应和睦互助,然而,一次普通的房屋漏水却让原本和谐的邻里关系蒙上阴影。近日,厦门中院审理了一起因房屋漏水而引发的相邻关系纠纷。李某和王某是厦门某小区的上下楼邻居。李某住楼上,王某住楼下。一天,王某发现自家天花板开始渗水。
01近日,清水县法院山门法庭妥善调处一起检验合同纠纷,并督促被告于调解当日履行了给付内容,实现了矛盾纠纷从源头上一次性实质解决。基本案情原告边某购买的楼房装修入住后,发现卫生间漏水严重,便联系了有检测经验和设备王某,双方达成口头协议:王某检测漏水原因,边某支付1500元检测费。
都说“远亲不如近邻”,邻里间本应和睦相处,但近期广东一小区的上下楼邻居许某与张某却到法院打起了官司,起因是天花板漏水。楼下的许某认为自家天花板渗水是楼上张某未做好防水措施。双方协商赔偿无果,为此闹上法院讨说法。 许某与张某分别住在某单元的601和701房。
屋顶时常漏水,拆开一看,竟然发现是楼上的空调排水管在“作怪”,家里的墙壁、家具被泡坏,该由谁来负责呢?楼下住户为此将楼上邻居告上了法院,要求对方赔偿修补缺口费,以及维修费、房屋复原费、房屋空置租金损失等费用共计38万余元。近日,本案经广东法院审理后,判决被告支付修复费用2.
橙友姓李,李女士住在文二路76号的香炉园小区某单元的顶楼6楼,小区建成已经有三十多年,四年前李女士买了这里的顶楼,顶楼虽然视线好,但由漏水渗水的迹象,买之前李女士也问过前业主,前业主说小区在早几年进行了平改坡,漏水渗水的情况要好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