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公司的调岗通知,员工李某不同意并继续在原岗位出勤打卡,而公司却以其未到新岗位工作导致旷工三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记者从北京市大兴区法院了解到这起案件的判决结果,法院认定甲公司认定李某的行为属于旷工欠缺合理性,系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应当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