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贵阳10岁男孩的父母相继病故。其母弥留之际,多次请求居委会不要将男孩送进孤儿院;一个月后,在街道、民政部门与当地媒体的帮助下,7旬退休职工李某夫妇将男孩领养并改名为李甲(化名),双方以爷孙相称。
父母双亡后,10岁男孩成为孤儿,后来被一对七旬夫妇“收养”,改名郭甲。夫妇俩还有一个女儿郭乙,比他大29岁。16年后,夫妇俩相继去世,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费共54万余元,并留下一套房屋、存款82万元,但未留下任何遗嘱。围绕老两口留下的“百万遗产”,郭甲和郭乙对簿公堂。
最后这位爱心妈妈却利用孩子诈骗5000万,别墅豪车多到数不胜数。2018年李利娟被判有期徒刑20年,被查后发现她有40个账号2000多万现金,3万美元,别墅豪车更是多到数不过来,这位爱心妈妈是如何一步步从花掉全部家产卖掉别墅扶养孩子,最后却利用孩子诈骗千万的恶魔呢?
近日,贵阳一起遗产纠纷案件的二审结果在网络引发热议。19年前,贵阳的一名10岁孤儿被好心人家收养并改名李斌。两位老人离世后,老人的女儿李芳将老人留下的房屋等财产转移到自己名下,李斌认为自己有同等继承权利,于是将对方告上法庭。
2005年,贵阳10岁男孩的父母相继病故。其母弥留之际,多次请求居委会不要将男孩送进孤儿院;一个月后,在街道、民政部门与当地媒体的帮助下,7旬退休职工李某夫妇将男孩领养并改名为李甲(化名),双方以爷孙相称。
贵阳郭某夫妇“收养”孤儿郭甲16年未登记,郭某夫妇去世后养子被判无继承权,引发社会关注。当地法院认为,郭某夫妇收养郭甲时未向县级以上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不成立,郭甲对郭某夫妇遗产不享有合法继承权。 那么,合法的收养关系如何成立?近日,记者采访了我市民政部门和法律界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