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控烟立法15年取得显著成效,控烟行动仍在继续。近日,泖港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开展《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15周年宣传执法活动暨“电梯控烟”专项执法检查,多措并举打好禁烟工作的“管理牌”。一大早,泖港镇综合执法队前往鑫乐苑小区,检查部分电梯内禁烟标志张贴情况。
来源:新民晚报 近期,居住在上海安远路16弄4号楼的丁先生在小区居民群里晒出了一张照片,阳台外的丝绒被被楼上居民抛下的烟头烫出了个洞。另一位业主朱先生也向“新民帮侬忙”反映,停放在楼下的车辆车衣上,常有高空抛下的烟头和烟灰。他庆幸,幸好车衣防火,才没酿成大祸,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新民晚报讯(记者 左妍)不少吸烟者误以为在自己家门口、楼道、楼梯间或电梯里吸烟是个人自由,但这些地方都属于室内公共场所,《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明确规定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内禁止吸烟(包括电子烟),因此,这种行为不仅危害自身和他人健康,且违反法律法规。
为提高居民健康意识,营造无烟社区环境,南苑街道欣锦苑社区网格中心开展了电梯禁吸烟宣传活动。此次活动旨在减少电梯内吸烟行为,降低二手烟危害,提升社区整体文明形象。活动当天,网格员在各电梯口张贴了醒目的禁烟标识,并向过往居民发放禁烟宣传手册。
而更让居民们气愤的是,贴在电梯间里的《关于禁止高空抛物的通知》,竟也被人用烟头硬生生烫了两个洞。安远路16弄宗鑫公寓虽然只有两幢居民楼260户业主,但数十位居民曾多次指出,小区里屡屡出现的各种隐患,让他们是提心吊胆。
策划/罗小玲 执行/株洲晚报融媒体记者 谢嘉5月31日是第36个“世界无烟日”,今年世界无烟日的主题为“无烟为成长护航”。昨日,记者来到株洲市区医院、商场、车站等场所发现,株洲市禁烟控烟情况良好,公共场所有明显禁烟标识。不在公共场所吸烟、吸烟有害健康成为大部分市民的共识。
12月26日,演员徐娇在个人微博发文:“在长沙的一家餐厅遇到一位抽烟的男士,让服务员劝阻后仍放话’我把这支抽完’。”“我亲自劝阻后,这位先生叫嚣‘这里又没有贴禁烟标志’,在我试图录下证据的时候,这位先生抢走我的手机,并直接把烟头扔在了我的饭碗里,现在正在等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