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假即将来临,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在官网发布了《关于对参加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学员及家长的特别提醒》,提醒广大学员及家长注意,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或变相收取超过60课时或时间跨度超过90日的培训费用,且不得超过5000元。
人民网北京3月26日电 (记者李依环)近日,教育部印发《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应用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办法》明确提出,培训机构应按照政策要求和技术标准直接入驻或系统接入全国平台,真实准确全面填报信息并及时更新。
北京商报讯(记者 赵博宇)3月28日,据北京市教委官方微信公众号“首都教育”消息,北京市文旅局、市教委于近日联合印发《北京市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要求通过预付费收取费用的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或变相收取超过60课时或时间跨度超过90日的培
培训机构应按照政策要求和技术标准直接入驻或系统接入全国平台,真实准确全面填报信息并及时更新;应主动将预收费全额纳入监管,通过全国平台介绍、展示、售卖相关课程和服务……日前,教育部印发《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应用管理办法》,要求加强校外培训数智化全流程管理。
央视网消息: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9月26日举行的“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上,针对“双减”政策,教育部副部长王嘉毅称,将健全校外培训治理长效常态机制,严控学科类培训,加强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治理,规范非学科类培训,特别是要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培训行为。
中新经纬12月8日电 “珠海发布”微信号8日消息,为贯彻落实“双减”政策,严防严控“卷钱跑路”“退费难”等现象出现,规范珠海市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资金管理,珠海市教育局会同相关部门起草了《珠海市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现正向社会公开征求
针对暑假期间一些不法分子以校外培训退费名义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公安部刑事侦查局20日发布预警,提示广大家长和学生不要预付超过3个月或60个课时的培训费,非学科类培训一次支付费用不超过5000元限额标准;而凡是退款时附加购买商品或付费条件的,都是诈骗!
日前,《北京市科技类校外培训预收费管理办法(试行)》印发,明确科技类校外培训预收费应全额纳入监管,机构收费时段不得早于培训开始前1个月,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且不超过5000元。
新京报讯(记者苏季)12月12日,广东省“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办公室发布《关于认真做好2023年冬季全省校外培训治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落实收费规定,严防预收费用风险,义务教育学科类培训必须严格执行政府指导价,非学科类培训一次收费不得超过5000元,且不得以充
科技类校外培训预收费应全额纳入监管,机构收费时段不得早于培训开始前1个月,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且不超过5000元。北京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等4部门日前印发了《北京市科技类校外培训预收费管理办法(试行)》,加强对科技类校外培训的预收费管理。
为落实“双减”政策,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值此“3·15”来临之际,省“双减”工作专班、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联合发布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消费提示,呼吁广大家长:理性选择机构、规范签订合同、科学支付费用,共同筑牢校外培训安全消费防线。
首都教育微信公众号近日,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等4部门印发了《北京市科技类校外培训预收费管理办法(试行)》,加强对科技类校外培训的预收费管理。办法规定面向(3至6岁儿童)及中小学生且采取预收费方式经营的所有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都要接受监管,明确规定预收费应全额纳入监管。
大皖新闻讯 1月1日,记者从阜阳市有关部门获悉,2024年12月31日,阜阳市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工作市级联席会议办公室发布关于元旦寒假期间参加校外培训的温馨提示,并公布阜阳市校外培训机构违规行为投诉举报电话。
今日,成都市教育局发布提醒,培训缴费,请认准“先学后付”官方渠道。何为“先学后付”模式?校外培训“先学后付”模式,是“先上课、后付费”的模式。若学生家长主动选择使用“先学后付”,通过“一课一消”,可有效化解退费纠纷,防范“爆雷”倒闭、“卷款跑路”风险,最大限度保障资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