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高建华)9月18日,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我省117个县(市、区)已全部建立普惠性高龄津贴制度,从2024年1月1日起,为80周岁及以上高龄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为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实现普惠补贴全覆盖,是今年省政府民生实事内容之一。
据兰州日报报道 3月28日,记者从城关区民政局获悉,该局为落实好高龄津贴惠民政策,做好辖区高龄津贴发放工作,切实保障老年人权益,按照《兰州市民政局 兰州市财政局 兰州市公安局 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文件规定,城关区民政局发布关于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申报的公告。公告显示,此次发放对象为具有兰州市城关区户籍且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