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邢世伟)今日,全国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将正式拉开帷幕。全国政协委员、四川鼎立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施杰提交提案称,目前由于法律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地点和监督缺乏明确的规范,指定的居所有可能趋于“黑监所”化,对犯罪嫌疑人及被告人的合法权利造成严重的威胁。
经常有朋友来电询问在审理一些刑事案件的时候,需要经过的阶段都是比较多的,那么刑事案件中的各个阶段需要多长时间进行办理?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今天整理了关于这个问题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非羁押案件,审查起诉期限是多久?《刑事诉讼法》第172条规定的审查起诉期限,针对的是犯罪嫌疑人被采取羁押措施的情形,若羁押期限届满案件无法审结,可解除或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后继续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