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运输行业中,若提供信息服务人全程参与了运输业务的整个过程,包括与承运人商定装车地点、卸车地点、联系人、运费结算时间等内容,且其未向承运人披露实际托运人的,应认定该提供信息服务人为托运人,其与承运人建立了运输合同法律关系,应履行向承运人支付运输费用的义务。
由于货主和船东运费结算方式和运输条款要求的差异化以及运输合同相对性原则,第三方物流企业都是以契约承运人身份接受货主委托运输,与货主签订运输合同,再以托运人身份委托实际承运人运输,与实际承运人签订运输合同,然后由实际承运人船舶完成货主委托的运输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