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林出于个人原因将其购置的家用汽车登记在弟弟小林名下。某日大林驾车途中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交警部门认定大林负全部责任。当时交强险过期快一个月了,小林作为肇事车辆名义车主,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需要承担。
姐姐借弟弟的名义买车却没买保险,结果姐姐驾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事故认定由姐姐承担全部责任。那么,弟弟作为肇事车辆登记车主是否承担赔偿责任呢?近日,牟平法院公布一起典型案例,此种情况下,名义车主应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担责。
姐姐借弟弟名买车却没买保险,结果,姐姐驾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
河南日报客户端记者 王绿扬 通讯员 穆童因为征信等原因无法购买车辆,便打起了“借名买车”的主意——车钱我来付,车主登记你的名字。亲朋好友之间为了“帮忙”参与其中,但这种忙真的能帮吗?近日,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就审结了一起由“借名买车”引发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