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在读研期间的学习、研究都会由导师进行引导和督促,研究生的发展,导师发挥着重要作用。这类的导师在研究领域中是非常有名的人物,具有一定的权威性,所研究的项目课题可能是国家级的,也会经常参加学术研讨会,资源非常丰富。
1995年,为适应博士生教育发展的需要和扩大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的办学自主权,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印发《关于改革博士生指导教师审核办法的通知》,下放了博士生导师评审权,就已经明确规定“博士生指导教师是一个重要的工作岗位而不是教授中的一个固定层次和荣誉称号”。那么,为何在25年之后,我国社会还存在“博导是什么”的困惑呢?就在前不久,教育部在回复《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2311号提案答复的函》中,也提到构建健康的“高校研究生导师与学生关系”,要明确博导岗位职责。博导是岗位,不是荣誉,这并不难理解,可为何长期以来存在博导要比教授更高一级,被认为是“头衔”和“荣誉”的问题呢?这是和当前的学术评价体系密切相关的,是学术评价“头衔化”、“帽子化”的具体表现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