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淄博市盐务局了解到,最近一段时间,市场上假冒伪劣食盐冲销食盐市场的现象有抬头趋势,严重影响了全市的食盐安全和稳定供应。市盐务局工作人员提醒,2017年1月1日施行的盐业改革并未取消食盐专营制度,涉盐违法也将受到严厉打击。
但到了齐桓公之后,食盐生产和贩卖成为国家的行为,私人贩卖食盐成为罪大恶极的事情,并且定下了极为苛刻的惩罚,要么重罪,要么死刑,但由于盐的市场利润太高加上官盐价格高昂,不少人铤而走险,贩卖私盐,甚至公开造反,唐朝的黄巢,元末的方国珍、张士诚等人都是盐贩子出身,可以说古代禁私盐禁了两千年,就是禁不了。
在中国几千年来的历史发展中,“盐”一直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一方面,盐是人体机能不可或缺的部分,另一方面盐所串联成的庞大盐业,与中国千百年来的文化、经济、政治格局密切相关,左右着国家命脉。因此,盐历来为国家专营。
贩私盐在古代是很严重的罪刑,最严的处罚就是“杀头”,五代时期,对于贩私盐的惩罚最严格,只要发现贩私盐,就会被处死,对贩私盐的量刑都快赶上现在对贩毒的量刑了。贩私盐罪行大于贩毒?私盐问题之所以产生,就是因为古代官府实行食盐专卖制度。
打着“盐改”幌子非法售盐713吨。景德镇市首例“盐改”后非法经营食盐案判决 三被告人分别获刑并处罚金。打着响应“盐改”的幌子,假冒盐业公司业务员、谎称有食盐批发资质,从盐业生产企业购进食盐,非法从事食盐批发业务。在抚州市、鹰潭市、景德镇市非法经营批发食盐共计713.3吨,非法获利40余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废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经营食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已于2020年2月19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三届检察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4月1日起施行。